书商售盗版教辅获刑
发布时间:2013-12-18 09:16 发布人:文科创新编辑部
销售盗版书籍不仅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,也构成犯罪。近日,我市一书商申某因销售盗版教辅资料,被迎泽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2010年至2011年,书商申某进购《英语高考必备》教辅资料,并通过物流方式批发给书店、书摊。两年间,申某共销售2000余册《英语高考必备》。经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鉴定,这些书籍均为侵权盗版书。法院审理认为,申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非法发行他人作品,其行为危害国家著作权管理制度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文章来源: 太原新闻网-太原晚报